女生太邋遢引公愤被打残 校园暴力如何维权?
近日,网曝重庆一初中女生太邋遢引公愤,被5名室友打成伤残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太残忍了,暴行秒杀古惑仔,现在的熊孩子暴行越来越让人震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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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 女生太邋遢引公愤被打残
近日,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,多名初中女学生共同殴打另一名女生兰兰,导致其伤残。而这一事件的起因,竟是兰兰在住校期间因不注重个人卫生,而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“公愤”。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“教育”兰兰,导致其十级伤残。经过法庭调解,打人的女生及其家长对兰兰进行了赔偿。
·资讯分析:
由于要保护个人隐私,我们无从知道邋遢到何程度?肯定是无法容忍了。但是为何不向宿管阿姨反映呢?同学间哪能动不动就使用暴力?
近年来,校园暴力事件屡屡见诸报端,恰似“扶老”问题所面临的“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”的困局那样,我们不禁要问:现在的孩子是怎么了?是他们变坏了吗?
抛开个案中微观层面的琐碎成因,统而言之,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,无外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。内因自然是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,特有的叛逆心理加之尚未健全的价值观,尤其对法律常识的欠缺导致他们的“无知者无畏”。而势单力薄的女生之间更容易抱团,形成幼稚的“利益同盟”,将拳头朝向弱小者。外因也离不开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各方教育、监管、配套的失责失范。
那么,当学生遭遇校园暴力。该如何维权呢?
在维权方面应该注意做好取证工作,如报警、拍照、电话录音等,以免后期侵权人对侵权事实予以否认。如果证据欠缺,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会非常困难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,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,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一年内,应尽快启动法律程序,否则超过诉讼时效,即使受害人诉至法院,侵权者提出诉讼时效抗辩,在法律上也不能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。事故发生后,受害人可积极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,但一旦协商不成,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,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法律顾问表示,老师在平时的教育中,需要提高学生心理知识和法律意识,增强学生心理的容纳性和承受力。加强学生的正义感,处理事情的灵活性,学会自我保护;教会学生遇事冷静,灵活机智,立即逃脱,并寻求帮助;教育学生敢于保护自己和他人。学校应当建立一套校园暴力的管理机制,包括防范处理、化解矛盾、责任追究、后续处理等;并聘请少年犯等服刑犯人不定期到学校现身说法,或参观少管所或监狱,以让学生受到极其深刻而又令人警醒的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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